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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大连理工大学2019-2020年度重大学术进展”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5-26  点击:[]

各学部(学院):

为鼓励学术创新、繁荣学术氛围,助力学校“双一流”内涵建设,校学术委员会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19-2020年度重大学术进展”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此项工作属于荣誉性评选,也是学校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探索之举。评选工作每两年举办一次,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宁缺毋滥的原则,突出参评成果的学术贡献、社会贡献,展示宣传学校在科学研究及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的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引领性的重大学术成果。

二、评选范围与标准

(一)评选范围

1、参评成果应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我校教师为主要完成人;

2、参评成果应为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学校“双一流”进程中,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所取得的重要学术进展。

(二)评选标准

参评学术成果应在某一学科领域或教育教学方面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或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创新性:提出的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技术)或新举措具有原创性和创新性,解决所属学科领域或教育教学方面的重大问题;

引领性:对所在学科或教育教学方面起到引领或推动作用,能代表该领域的前沿进展和未来发展趋势,具有开创性和前瞻性,可成为学校未来发展突破点;

重要性:应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或与之相关的交叉学科领域以及教育教学方面的重要发现、重大突破、重要进展、重要经验,突出对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主动服务国家需求、争创一流等方面具有的重大意义、重要影响或重大学术贡献及社会贡献。

三、时间安排

1、推荐时间:2021年5月26日-2021年6月11日;

2、评选时间:2021年6月12日-2021年7月12日(评选分为形式审查、公众评审、委员评审等环节)。

四、具体流程

(一)推荐方式

1、学部(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或专门委员会推荐。学部(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或专门委员会推荐成果应填写《大连理工大学2019-2020年度重大学术进展推荐表》(附件1),经学部(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或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推荐成果限报5项;

2、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成果应填写《大连理工大学2019-2020年度重大学术进展委员推荐表》(附件2)。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成果要求至少有1名委员推荐,且每位委员参与推荐不超过2项。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6月11日之前发送校学术委员会邮箱:xswyh@,纸质材料送于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主楼102室)。

(二)评审过程

推荐成果经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形式审查后成为候选成果,进入评审环节。评审环节包括公众评审和委员评审两部分。公众评审邀请师生、校友投票,根据投票结果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报送委员评审环节。委员评审由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对候选成果进行评审。

 (三)表彰及宣传

   1、评选为年度学术进展的成果将编入《大连理工大学2019-2020年度学术年报》,并在学校网站、学术委员会网站等平台宣传,进一步提升我校学术成果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2、举办“大连理工大学2019-2020年度重大学术进展颁奖典礼暨学术交流会”,颁发证书并邀请部分成果完成人进行学术交流;

  3、对于组织工作出色的学部(学院)评选“优秀组织奖”,对于积极参与且投票契合度高的师生、校友给予活动纪念品。

五、其它事项

    1、评审活动实行回避制度,被推荐为“重大学术进展”候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得作为评审委员参加该成果的评审工作;

 2、参评成果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伦理要求,请将申报材料脱密处理后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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